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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是什么
释义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子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约束或许掠夺的各种强制性办法。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准则有一下几个:
    (一)合法性准则
    (二)必要性准则
    (三)适当性准则
    (四)改变性准则
    刑事强制措施的品种有哪几种
    (一)拘传
    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关于未被拘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承受讯问的一种强制办法。传唤、拘传的时刻最长不得超越12小时。不得以接连传唤、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二)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关于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控制、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纳取保候审、监督居住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议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许交纳保证金。违法嫌疑人被拘捕的,延聘的律师能够为其请求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越十二个月。
    (三)监督居住
    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选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脱离居处或许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督和控制的一种强制办法。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关于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监督居住:
    1、可能判处控制、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纳取保候审、监督居住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监督居住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
    (四)拘留
    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办过程中,在在紧迫情况下,依法暂时掠夺其某些现行犯或许严峻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关于现行犯或许严峻嫌疑分子,假如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违法、实施违法或许在违法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许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违法的;
    3、在身边或许住处发现有违法依据的;
    4、违法后妄图自杀、逃跑或许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可能的;
    6、不讲实在名字、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严峻嫌疑的。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分,有必要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办或许无法告诉的景象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拘押的场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告诉被拘留人的家族或许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在特别情况下,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一日至四日。违法嫌疑人在被侦办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许采纳强制措施之日起,能够延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署理申述、指控。
    违法嫌疑人被拘捕的,延聘的律师能够为其请求取保候审。
    (五)拘捕
    拘捕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有必要通过人民检察院同意或许人民法院决议,由公安机关履行。
    对有依据证明有违法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惩罚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采纳取保候审、监督居住等办法,尚不足以避免发作社会危险性,而有拘捕必要的,应即依法拘捕。
    对应当拘捕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假如患有严峻疾病,或许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能够选用取保候审或许监督居住的办法。
    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峻嫌疑分子,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告诉后当即开释,而且将履行情况及时告诉人民检察院。关于需求继续侦办,而且契合取保候审、监督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许监督居住。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决议,认为有错误的时分,能够要求复议,可是有必要将被拘留的人当即开释。假如定见不被承受,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当即复核,作出是否改变的决议,告诉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履行。
    公安机关要求拘捕违法嫌疑人的时分,应当写出提请同意拘捕书,连同案卷材料、依据,同时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必要的时分,人民检察院能够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关于严峻案子的评论。
    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拘捕违法嫌疑人由检察长决议。严峻案子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评论决议。
    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的案子进行检查后,应当依据情况别离作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关于同意拘捕的决议,公安机关应当当即履行,而且将履行情况及时告诉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同意拘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求补充侦办的,应当同时告诉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拘捕人的时分,有必要出示拘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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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