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店铺转让定金一般情形是不能退的,只有在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情形下才能退。商铺转让预付订金是可以退回来的。订金不同于定金,交了定金的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有权要求返还订金,若卖方不履行义务也不须双倍返还订金。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因此,如果对方没有违约,对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建议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