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公证可以上户口吗? |
释义 | 办理收养登记后进行收养公证能上户口。办理收养登记是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光有收养公证是不够的。经过以上程序后,即建立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属于家庭的成员,户主应当为其上户口。 一、收养公证需要那些材料 办理收养公证,应该要提供被收养人的本人户口簿、个人的身份证和近期免冠照片。还应该要提交收养申请书、收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以及复印件、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签订的书面收养协议。 二、办理事实收养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事实收养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 3.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4.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5.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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