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过错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过错鉴定标准的规定是:有以下情形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 一、的医疗事故还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吗 医疗事故确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条件如下: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以下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有哪些 根据最新的民商事审判会议纪要:对当事人所举证据材料,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审查。 因当事人采取伪造、篡改、涂改等方式改变病历资料内容,或者遗失、销毁、抢夺病历。 致使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无法认定的,改变或者遗失、销毁、抢夺病历资料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制作方对病历资料内容存在的明显矛盾或错误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病历仅存在错别字、未按病历规范格式书写等形式瑕疵的,不影响对病历资料真实性的认定。 三、民法典规定医疗事故医院过错有哪些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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