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长期工程,截止目前已经开展了两期,2002年全面实施的为首轮退耕还林,现已经结束;2014年全面实施以及现在各地仍在实施的是新一轮退耕还林。 新一轮退耕还林不分南北,统一每亩补助1500元,分三次拨付,其中第一年每亩补助800元(含苗木补助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按照最新的政策调整,自2017年(含)始,苗木补助每亩提高100元,也就是说2017年开始,新一轮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600元,其中第一年900元(含苗木补助400元),第五年不变。 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31条第2款,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