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民有权拒绝开发商违法征地,无权拒绝合法征地。征地属于国家行为,合法的征地行为应当具备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无需每家每户签字同意,达到集体人口的绝大多数即可征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