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调查被执行人员的财产情况?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调查被执行人的存款及信用信息; 2、向房管部门调查被执行人的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等信息; 3、向车管所调查被执行人机动车的信息; 4、向证券公司调查被执行人的股票开户、交易等信息; 5、向公安部门调查被执行人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信息; 6、向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调查其收入、住房公积金等信息; 7、向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机构及小区居民侧面了解被执行人的收入、生活来源等情况; 8、向其他有关单位、知情人员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交易、经营状况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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