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不是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就可以 |
释义 | 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不能在异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起诉离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应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一、异地可以在北京离婚吗 1、在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下,夫妻双方是外地的不能在北京办理离婚 也就是说外地人不能去北京的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因为各地的民政部门只受理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的离婚申请,而不受理异地离婚,所以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不管他们在北京居住多长时间,也不管是否购买住房,协议离婚是不能到北京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如果夫妻双方仍然想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只能到曾经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2、在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下,夫妻双方是外地的能在北京办理离婚 也就是说,去法院起诉离婚不用出京。虽然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不能到北京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但也有一个巧办法能让他们就地处理离婚问题而不用回原籍,那就是到北京法院诉讼离婚,条件是其中一方要在本市居住满一年。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如果双方都离开原籍外出打工,一方想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看被告是不是有经常居住地(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如果有,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可以向自己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一)、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全部达成一致,可以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在双方对离婚完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如果因长期在外工作的原因,不便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可以参照诉讼离婚的方式在长期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一般法院会有相应的简便操作方式,针对这种一致的情况,一般当天可以办理完毕。 (二)、诉讼离婚 无论是对是否离婚还是孩子、财产分割哪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一般都无法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只能由一方到法院。 至于到何地法院起诉则是很重要的问题,此类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也有例外,如下列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2、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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