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法律程序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离婚的法律程序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方要求离婚的法律程序为:1、要求离婚的一方向双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3、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在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5、法院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并公告;6、法院审理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满足法定离婚条件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二、诉讼离婚需要注意的事项 诉讼离婚需要注意的事项:1、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看看婚前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婚后的感情生活是否和谐,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继续生活有无和好可能。如果确实破裂,您才可以给自己做一个决定。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离婚,也许是美好生活的开始。2、您的家庭财产是否全部被您控制,如果还没有,应当着手这方面的调查。在没有查清以前,千万不要随便签订《离婚协议书》。3、如果有孩子,且双方可能都要抚养权,应当着手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收集。4、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应当着手对财产进行必要的保全措施。5、如果您的配偶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您应当着手搜集相关证据,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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