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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员资格要求有哪些?
释义
    仲裁员资格与职责
    仲裁员应具备道德素养,公正处理劳动争议,维护仲裁公信力。业务素质方面,曾任审判员、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律师执业满三年均可胜任。仲裁员的主要职责包括接受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方案、调解当事人、审查撤诉请求等。
    法律分析
    仲裁员资格条件
    (一)仲裁员的道德素养
    仲裁员应该公道正派。一般而言,法律规范一般不会对道德规范加以规定。但是对于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员只有做到作风公道、正派、严谨、不偏不倚,才能保证仲裁裁决的质量。这是维护仲裁公信力的前提,也是人民法院据以确定仲裁裁决是否公正的前提。因此本法对仲裁员道德素养的提出明确要求。
    仲裁员还应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作风正派、勤政廉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仲裁员的业务素质
    1、曾任审判员的。人民法院的审判员,长期接触各种权益纠纷案件,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十分丰富的处理纠纷的经验,由其担任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员对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是有效的。且能够获得审判员资格的人,其法律专业素质和审理纠纷的经验已经达到较高的水平。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法律研究工作包括立法、教学研究等工作。从事法律、劳动经济和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研究和教学工作,又有助理研究员、讲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和学者,具有丰富、扎实的理论功底,完全可以胜任劳动争议仲裁的工作。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在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工会或者企业联合会等机构工作满五年的人员,可以聘任为劳动争议仲裁员。曾经长期从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或者从事相关工作的,如劳动人事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会维权或者企联工作的人员,具有一定的法律、劳动业务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和独立办案的工作能力,具有丰富的处理劳动纠纷的实践经验,只要符合本法的有关规定,也可以充实到仲裁员队伍中来。
    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从事律师工作,执业满三年的,可以被聘任为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员。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不仅具有丰富、广博的法律专业知识,而且具有敏捷的思辨能力和灵活解决具体案件的实践能力。律师担任仲裁员时和其他仲裁员一样,在具体案件中不是当事人的代理人,而是独立公正的案件裁决者。
    仲裁员的主要职责
    1、接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劳动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
    2、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察,技术鉴定等等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调查;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提出处理方案;
    4、对争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5、审查申请人的撤诉请求。
    结语
    仲裁员的主要职责包括接受劳动争议案件并参与仲裁庭的工作,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方案,促使当事人和解,以及审查撤诉请求。仲裁员的资格条件主要包括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道德素养要求仲裁员公道正派,作风公正、正派、严谨、不偏不倚,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作风正派、勤政廉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素质要求仲裁员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处理纠纷经验,可以是曾任审判员、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具有法律知识并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人员,或者是从事律师工作执业满三年的律师。仲裁员的资格条件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仲裁公信力和确保仲裁裁决公正的重要前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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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3: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