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婚生育的孩子能上户口的情形如下: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的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未婚生育的孩子户口要非婚生孩子的监护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入户:1、婴儿监护人的申请书;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未能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提供确系其所生子女的证明材料或者亲子证明;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育不提供;4、父或者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