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银行担保是在发生共同海损或救助行为时,由银行出面替货方或被救方向船方或救助方提供担保称为 “银行担保”。由于银行在出具这一担保后,需要承担日后共同海损分摊额和救助报酬的支付保证,因此,银行在出具这种担保时,要慎重考虑申请担保人的信誉,同时还要收取一定的担保手续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