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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拆迁补偿款损失怎么办
释义
    法律处理主要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应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1、如何处理农村拆迁补偿纠纷: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式。行政复议最大的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地区。如果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满意,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办案过程中担心某个地方有地方保护,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方式。
    2、如何处理农村拆迁补偿纠纷: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也就是说,我们通常所说的民告官,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3、如何处理农村拆迁补偿纠纷: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大多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中的民事诉讼很少,但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必须经过行政诉讼,有时也可以经过民事诉讼。比如非法占用土地,可以从民事角度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已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偿协议,如果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将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协议。总之,办案时要开动脑筋不要死盯着行政诉讼,如果民事诉讼对我们更有利,就应该设法办理民事诉讼手续。征地纠纷中经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有: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4、如何处理农村拆迁补偿纠纷:征地补偿协调裁决也可以称为征地补偿协调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和解决征地纠纷而实施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协调,一部分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不能进入裁决。如果两级政府在申请协调中相互推诿,应在协调期满之日向征地批准机关申请裁决。如果省内没有协调裁决办法或者协调裁决办法没有规定天后申请裁决。
    5、如何处理农村拆迁补偿纠纷: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指在征地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质证和申辩权的制度。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主管部门根据职权组织的听证,一类是申请人申请后组织的听证。职权组织的听证会包括:拟定或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制定或修改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制定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需要申请人申请才能组织的听证会包括: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制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方案。大量罚款。责令停止非法勘查或者非法开采。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听证是失地农民参与征地审批、发表意见、了解案情的重要途径。当事人应重视这一权利,积极参与。有的地方征地时没有通知失地农民申请听证的权利,有的地方通知村委会申请听证的权利,但村委会没有通知村民做出不申请听证的决定,侵犯了失地农民申请听证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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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6: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