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拆迁补偿及安置费计算标准如下: (1)拆迁补偿费=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差价需要扣减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