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应怎样给付 |
释义 | 离婚后孩子的抚育费按照双方的约定给付。若双方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为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如果父母没有稳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为其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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