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通过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的方式抵销。1、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2、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3、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风险提示:债务抵销的注意事项: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对抵销的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