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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遭遇拖欠货款该如何解决?
释义
    可以私底下协商解决,或者是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拖欠货款纠纷管辖的法官一般是被告住所地,因此如果遭遇他人拖欠货款不给,那么就要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但是起诉看似简单,其实流程也比较复杂,首先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以及资料,这样法院才能受理,法院受理之后,当事人还要交纳诉讼费,否则法院可能会按照撤诉处理。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关于货款拖欠的问题的话,是坚决不能够存在的,一旦存在的话,那么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合同将会遭受到违约,这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因此需要付出代价。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的话,可以去法院诉讼。
    一、合同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效力
    首先要确定管辖。实务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的争议条款,一旦发生纠纷就不知道怎么办了。这种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争议条款一般认定无效,一旦发生纠纷,通常情况下是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即按照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但有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有一个“但书”规定,即“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因仲裁是一裁终局不可上诉,该规定提醒我们当事人在诉讼时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否则将会出现由仲裁机构审理的情况。
    二、合同违约起诉地点是什么
    合同违约起诉地点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么起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从这里可以看出,明确合同履行地比明确合同签订地更具有法律意义)。
    所以,一般而言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此规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
    (1)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当然不行);
    (2)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3)双方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明确合同签订地才具有法律意义,否则对于合同的履行以及可能发生的诉讼,其实际意义相当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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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8: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