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达成和解,判决结果如何? |
释义 |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与双方是否同意无关。如果双方同意并能达成离婚协议,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况包括重婚、同居他人、家庭暴力、虐待、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与双方是否同意无关。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并且能够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的和解协议及法院判决结果披露 离婚案件的和解协议及法院判决结果披露通常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是离婚案件中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解决方式,它可以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务支持等方面的安排。法院判决结果是指在离婚案件中,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诉求做出的裁决决定。这些和解协议和判决结果在离婚案件结束后通常会被披露,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士可以通过查询法院记录或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来获取这些信息。披露离婚案件的和解协议及法院判决结果有助于维护法律秩序和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结语 离婚案件的和解协议及法院判决结果的披露是确保透明和公正的重要措施。和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解决方式,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安排。法院判决结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诉求做出的裁决。披露这些信息有助于维护法律秩序和保障当事人权益,可通过查询法院记录或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获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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