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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法庭民事诉讼中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释义
    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在民事诉讼中,委托代理人可以代替我开庭吗?
    民事案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对委托代理人范围作出规定,但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此作出了规定,如果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而起诉到法院的,只有律师、法律工作者、近亲属等才可以接受委托担任代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民事诉讼请求地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请求地一般是被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民事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一、民事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民事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什么区别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如下:1、适用的法律不同。民事案件适用民诉法,刑事案件适用刑诉法;2、起诉的主体不同,民事案件的起诉主体一般是自然人,刑事案件的起诉主体是检察院;3、后果不同,民事案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案件承担刑事责任。
    什么时候民事诉讼判决生效?
    一、民事诉讼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什么1、民事诉讼判决书生效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民事判决书如果是一审判决,那就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没有人上诉之后生效;(2)如果是二审判决或是最高院的一审判决书,那么自二审判决送达之后开始生效;(3)如果判决书被撤销的话,那就不会生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一般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一般民事诉讼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3、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4、法庭调查阶段;5、法庭辩论;6、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7、判决宣告。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如何认定虚假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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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2: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