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后女方户口新规定具体如下: 1、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女方想要迁出户口的,对于协商离婚的情况,女方可以凭借离婚证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 2、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女方可以凭借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向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依据有关规章的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双方户口可以分户或者是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