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当事人双方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结案,一般不会自动销案。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事故发生后,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承认自己的责任,可以由交警代为处理。 法律依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接到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并进行事故认定,处理违章行为,对损害赔偿,双方申请调解的,依法进行调解,在规定的办案期限内结案。 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报案后,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属于行政案件,报案人或者当事人没有权利决定案件的终结,终结案件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