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购房合同签订后如何处理定金 |
释义 | 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以后,如果房屋认购书中约定了购房定金,那么认购书签订后的购房定金处理分为四种情况: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一、买房子的定金能不能要回来呢 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话,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此买方违约的话,不能要回定金。 2、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卖方违约的,买方可以得到双倍的定金。 3、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如果开发商出现违约行为的话,购房者可以以开发商违约要求退还定金。 4、如果双方都没有违约的,定金应当返还买方。 二、购房定金可以退还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定金出现以下情况会退还: 1、卖房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当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当事人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卖房者应当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3、房屋买卖合同关于价格、面积和数量等主要条款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卖房者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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