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超越代理权行为需被代理人追认,未追认无效。相对人可催告被代理人30日内追认,未表示即拒绝。行为未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撤销。未追认行为可请求履行或赔偿,但赔偿不超过追认时可获利益。相对人知代理无权应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拓展延伸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可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在某些情况下是可撤销的。当合同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无权代表其签订合同时,他们有权要求合同的撤销。此外,如果代理人超出了其授权范围或者代理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合同也可以被撤销。撤销合同的申请应在一定的时限内提出,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代理人的无权行为。如果合同被撤销,双方应当返还已经履行的义务,并恢复原状。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具体案件的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当事人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行为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代理行为无效。被代理人可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追认,若未作表示,则视为拒绝追认。在行为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应通过通知方式进行。若行为未被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害,但赔偿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的利益。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和行为人依各自过错承担责任。在撤销合同及相关问题上,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