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劳动仲裁委员会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 立案 时需携带: 仲裁申请书 2份、申请人 身份证 复印件1份;相关 证据 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北京 等个别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 开庭审理 ,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 律师 代理 ,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 劳动仲裁申请书 、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