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卡钱取出来可以吗 |
释义 | 原则上社保卡里的钱不可以取出来。若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如果有重复缴纳、退休时未交够15年、未到退休年龄去世情形的,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取出来。 一、职工在退休前意外死亡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怎么办 职工在职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保人员在职死亡的,应由法定继承人提供死亡人员的相关证件和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即时办结。 二、亲人去世医保卡里的钱怎么取 亲人去世后想取出医保卡里的钱,首先应当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减员手续; 然后家属去原来参保的社保局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提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提取时需要提供办理人身份证,参保人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双方亲属关系证明。 三、交满15年社保一般可以领多少? 社保满15年领多少钱要根据本人缴费基数、缴费时间及各地经济水平来确定。退休时社保部门会作出核定。根据我国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办理退休手续,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而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缴纳保险数额等综合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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