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和法人有关,执行法院会将公司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公司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信用惩戒。公司就是企业法人。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