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有限公司没财产能否执行法人 |
释义 | 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的,原则上只能执行公司的财产,而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财产。 (1)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股东)需要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资产,可以执行其法人财产。 (2)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法人(股东)在经营过程中,无过错,其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因此不能执行法人个人财产的。 (3)特殊情况,如果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如果有证据证明,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合不清,可以执行其个人财产。 一、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 3、税收征缴规定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4、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财务核算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核算要求高于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 二、一人公司是什么意思呀 一人公司的全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该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有可能是法人。一人公司股东原则上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当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时,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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