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是否可以被辞退?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必须符合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与其他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且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5.劳动合同因法律规定的情形无效;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无过错不得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属于怀孕期间的,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不得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存在如下内容时,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孕妇辞退权益保护与就业法律 孕妇辞退权益保护与就业法律是一个重要的话题。根据就业法律,雇主在雇佣孕妇时必须遵守一系列规定,以保护孕妇的权益。一般情况下,雇主不能因为孕妇怀孕而辞退她们。这是为了确保孕妇在就业过程中不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对待。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孕妇无法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环境对胎儿有害,雇主可能会考虑辞退孕妇。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必须确保采取合理的措施,例如提供适当的工作调整或安排。总之,孕妇辞退权益保护与就业法律旨在确保孕妇在就业过程中得到公平对待和合理保护。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然而,对于怀孕期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以保护孕妇的权益。孕妇辞退权益保护与就业法律的目的在于确保孕妇在就业过程中不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对待。在特殊情况下,雇主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以确保孕妇的工作环境安全,并提供适当的工作调整或安排。这样的保护措施旨在确保孕妇在就业过程中得到公平对待和合理保护。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四章 厂长 第四十七条 企业设立管理委员会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协助厂长决定企业的重大问题。管理委员会由企业各方面的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厂长任管理委员会主任。 前款所称重大问题: (一)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工资调整方案,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 (二)工资列入企业成本开支的企业人员编制和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三)制订、修改和废除重要规章制度的方案。上述重大问题的讨论方案,均由厂长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条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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