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2022 |
释义 | 一、成都社保的补缴新政策: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1)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2)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二、不能补缴的保险: 1、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 2、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 上述两种情况均为中断,中断后不能补缴,并且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所以,不论是灵活就业还是单位交纳,最好是补交上。 三、社保补缴2022的新政策: 1、2022年社保迎来“新规”,但是对于社保补缴,将有4种补缴方案,其中取消的是一次性补缴,现在一次性补缴只针对特定的人群,如果你是单位职工的话是无法办理的。 2、除一次性补缴外,如果出现社保不足15年的,可以办理延迟退休、逐年补交、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保险这几种方式补缴,其中延迟退休最多人采用,如果你的社保不足15年,并在3年内的话,可以办理延迟退休,你继续在单位上班,然后平时也领取工资,自己缴纳8%的部分,单位为你缴纳15%的部分,直到交够了社保在办理退休,自己可以直接领取养老金。 3、其次就是逐年补交了,要注意的是逐年补交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补交社保的,自己需要全额缴纳社保,也就是自己需要缴纳23%的社保费用,虽然国家出台优惠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只要缴纳20%的社保费用就行了。比如你还差3年满15年的话,可以凭借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流水等材料,去社保局办理缴费,直到缴满15年社保领取养老金。 4、最后是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农民基本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数也是比较低的,然后自己是全额支付,转换后的好处是可以一次性补缴,可以直接领取养老金,不过养老金比较少,没有职工保险那么多,经过17连涨职工养老保险平均到了333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有很多是1000多元的,两者的差距是很大的,主要看个人的实际情况。 四、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各地办理社保补缴的规定不同,下面以成都市办理社保补缴为例: 1、补缴条件 (1)单位: 单位自查漏保,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判决,认定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2)个人: 参保人员死亡后未及时申报暂停享受医疗待遇,并使用了不应享受的个人账户金。 2、补缴材料 (1)单位: ①为职工补缴上月医保费的,可在网厅进行人员补收核定并推送相关信息,方可补缴。 ②为职工补缴四个月(含)以内医保费的,请携带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补缴对应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和《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③为职工补缴四个月以上医保费的,请携带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补缴对应月份)、职工领取工资个人银行流水明细、参保职工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2)个人: ①被补缴人的社保卡; ②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补缴流程: (1)单位: ①单位填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缴,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 ②处室领导审批同意; ③办理职工各险种的补缴业务,并出具托收或现金/支票单据。 (2)灵活就业人员: ①线上缴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社保服务-养老医保缴费”、“四川税务-办税缴费-社保缴费”、“成都税务-我要办事-社保缴费”、天府市民云APP等渠道缴费; ②线下缴费_至最后参保或现参保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若是在市本级参保,可到金牛区税务局缴纳社保费。 成都市社保补缴单位或他人代办与个人办理的流程大致相同,需要注意的是成都本市户籍可以直接补缴社保,外地户籍只有非农业户口在本地已有工作的的条件下才能补缴社保。 五、社保补缴最多几个月: 1、一般情况下,社保可补缴24个月。 2、我国法律规定,社保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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