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借款人下落不明出借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追讨欠债:1、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借款;2、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3、如果该借款有保证人,出借人可以要求保证人代替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