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典的承包地的征收补偿有哪些规定
释义
    民法典规定了承包地征收补偿的具体规定,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承包地被征收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划分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费用、安置费以及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费用应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受让人,安置费应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安置单位,土地补偿费应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些费用的支付应按法律规定及时足额,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承包地的征收补偿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取得征地补偿,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三百三十八条【承包地的征收补偿】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二、承包土地征地补偿怎么划分
    一般而言,在发生土地征收时会产生以下三种费用:
    1、是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
    2、是安置费。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体对其进行了安置,为其安排了工作,这部分费用就应当交给安置该村民的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坚持要补偿费。
    3、是土地补偿费。这笔费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对土地补偿费都拥有权利。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民法典规定了承包地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征收的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征地补偿,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费用的补偿。同时,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也应当给予征收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在划分征地补偿时,一般涉及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费用、安置费以及土地补偿费。这些费用的补偿对象和支付方式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以维护各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三条 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参照适用本编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4: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