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承诺能撤销吗 |
释义 | 承诺不能撤销,这是承诺的法律特点决定的。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同时规定了承诺采用到达主义,即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由于承诺在到达要约人之后随即生效,所以承诺无法像要约一样可以撤销,其只能在到到达要约人之前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不可撤销的承诺书有效吗 有效。承诺书的内容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以承诺书当然可以约定其不可撤销,该承诺书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承诺慈善捐赠后能撤销吗 对于公益性的捐助,《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上都有相应的规定,《民法典》的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一条,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一)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二)捐赠财产用于本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慈善活动,并且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或者书面签订捐赠协议签订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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