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具体如下: 1、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收入必须是实际损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薪酬、合法兼职收入等; 2、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同一或者类似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误工费的理赔需要的材料如下: 1、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时间证明; 2、受害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个别保险公司对超过个人所得税始征起点的收入证明,还应提供完税证明。 二、索要误工费的条件: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工作人员遭受到了意外伤害,无法正常的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其费用由另一方进行支付。而造成误工费的条件主要包括伤者必须有足够的资料证明自己有一定工作,有能够证明伤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并且有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出示的证明。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