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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放火未遂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释义
    放火未遂属于犯罪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未遂犯可减轻处罚。犯罪未遂包括实行终了和未实行终了,以及能犯和不能犯两种情形。能犯未遂指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导致犯罪未得逞,而不能犯未遂则是由于主观认识、行为手段或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可能性。放火未遂将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放火未遂是属于犯罪未遂,会构成犯罪的,所以不是给予行政处罚,而是按放火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未遂包括哪些情形
    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放火未遂构成犯罪未遂,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非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犯罪未遂可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两种类型。对于未遂犯,可以根据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三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制作监视居住通知书,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由决定机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
    (一)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没有家属的;
    (三)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
    无法通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无法通知家属的,应当在监视居住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条 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以及要求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或者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监视居住人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以及与他人会见或者通信前,应当征得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六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条 在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鉴定过程中,寻衅滋事,阻挠有关工作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职责,扰乱医疗机构、鉴定机构工作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有其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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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