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业执照需要到当地的工商局办理,具体如下: 1、如果当事人办理涉及许可证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 2、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 3、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局办理执照。 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 1、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3、领取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