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条款缺失会导致哪些法律后果 |
释义 | 若劳动合同中缺少部分条款,这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但是,若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不具备法定必备条款的,这实际上损害了劳动者的知情权,当对劳动者造成实际损害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单位违章指挥的命令能不能不遵守 对于单位违章指挥的命令,劳动者能够不遵守。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的行为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法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拒绝我签劳动合同 公司不肯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服务期不满五年辞职有什么后果 服务期不满五年辞职,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服务期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相关条款为前提,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服务期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或约定不明,事后双方又未达成违约金补充条款或协议,则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张服务期违约金依据不足。另外,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违约金条款若经法院认定无效,如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出了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则超出部分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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