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险商业险的赔偿范围主要为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导致保险车辆损失的。车辆保险,即机动车保险,简称车险,又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因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商业保险。汽车保险是一种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领域,汽车保险是一种相对年轻的保险,因为汽车保险是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早期阶段,汽车的第三方责任保险是主要保险,并逐渐扩大到车身碰撞损失等风险。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