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后一方不按照规定给予抚养费,就可以立马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下列请求权 不适用诉讼时效 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 不动产物权 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 支付抚养费 、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