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落户居住登记应该怎么办理? |
释义 | 具体方法如下: 1、打开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 2、点击“自主申报” 3、按照跳出框栏目一一填写资料。 4、填写成功后提交,会查看到一个确认码(这个确认暗彩码可以不记)。 5、然后等待派出所板诉电话确认(各个地区派出所情况不一,有的快有的慢,等不及可以主动去问问),居住信息就登记成功了。 6、居住证办理关系到入学、上孝何购牌照、异地身份证办理、社保待遇等,重要性不言而喻,另外,居住证办理最重要的环节就是申报,只有申报登记6个月才能办证。 7、在成都市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8、在原户口地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9、在原户口地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10、再回成都办理上户手续,领取户口簿。 一、成都户口迁入条件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2、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有关部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3、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部门认定的; 4、取得“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二、成都户口迁入准迁证需要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Z(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相关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户籍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以上就是关于成都落户居住登记应该怎么办理的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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