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居住证有什么要求
释义
    办理居住证有以下要求:
    1、申请人需要在申请地生活满一定时间期限;
    2、申请人在申请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3、申请人在申请地有依法缴纳社保。
    居住证的办理流程是:
    1、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
    2、受理点进行初步核对打印居住证申请表;
    3、交申领人签名确认出具受理回执。
    居住证办理步骤如下所示:
    1、暂住登记:自申领人在当地3日内向型居所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站或是受公安机关授权委托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下列通称登记站)申请暂住登记。领取暂住登记凭据;
    2、居住证申请:
    (1)申请办理:公民申请办理暂住登记满大半年之上,携以上申请办理原材料至登记站申领暂住证;
    (2)审批:登记站验审证明文件,对申报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形式告之申领人需要填补的原材料;合乎申领标准且证明文件齐备的,现场审理;
    (3)有效证件领取:合乎居住证办理标准的,公安理应自审理生效日15日内制做派发暂住证。公民依据工作员提醒领取有效证件;
    3、不满16岁的未成年和行走不便的老人、伤残人等,能够由其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委托申领暂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5: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