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注意事项有什么 |
释义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切实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必须由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本人签订,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要仔细查看劳动合同的条款是否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的缴纳事宜;工资等,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否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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