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 |
释义 | 二手房办土地使用证,主要是变更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表、买卖合同、原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 3、材料审核通过的,领取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证。 一、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证能不能过户 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证,在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转让房屋建筑的情形下,可以办理过户。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二、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同意后,盖章; 3、上报至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现场丈量; 4、审核; 5、审核通过后发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书; 2、提交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等材料; 3、审核材料通过后,完成登记,办法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