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 (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假冒行为; (2)被假冒的必须是他人已经取得的、实际存在的专利; (3)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应为故意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侵权行为人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一、侵权有哪些行为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专利侵权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直接侵权。这是指行为人直接侵犯他人专利权。其表现形式包括: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承诺销售、销售、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间接侵权。这意味着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侵犯专利权,而是实施诱导、教唆、教唆、帮助他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二、不予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1.出质人非专利文档所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非全部专利权人的。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被撤销或者已经终止的。3.假冒他人专利或冒充专利的。4.专利申请未获授权的。5.专利权被提出撤销请求或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6.存在专利权属纠纷的。7.质押期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