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异地结婚证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2、两寸彩照三张,近期免冠两寸单人彩照三张;
 3、再婚当事人需要携带离婚证;
 4、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境外婚姻证明,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境外婚姻状况证明,可持有经公证的境外未婚证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如果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大陆结婚,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和华侨在中国大陆结婚,男女应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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