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学毕业后户口在学校保留多久? |
释义 | 法律分析: 2年。保留户口、档案在校有半年和两年之分。毕业离校时仍未找到工作者,可向学校提交申请,将户口、档案保留至当年年底(如2008年7月毕业,可保留至2008年12月31日)。保留半年后,经个人努力和院系推荐等途径仍找不到工作,实在无业可就者,可提出将户、档保留在校两年的申请,审批通过后,可继续保留户、档在校至毕业离校两年(如2008年7月毕业,可保留至2010年6月30日)。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 在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延长择业期(不包括打算考研和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从当年7月1日起,延长期限为两年。 两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接受手续齐备的毕业生,学校为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但是,据我所知,不同城市对于大学生毕业后的户口处理的具体办法是不同的,下面我给你介绍一下北京的相关政策吧。 (1)当年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向学校申请,将其户口和档案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保留在学校。 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时应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其档案由学校统一转至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2)户口和档案保存在学校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应当与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其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存的最长期限为两年。 (3)毕业生档案在校保存期间,两年内可免交档案保管费用,但毕业生应当接受学校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协议到期后,毕业生应当自行将户口和档案关系迁出。逾期不办理或不与学校联系的,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4)根据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京外生源毕业生留京时间截止到当年的12月底;对于超过上述期限在北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由录取单位按照《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暂行办法》办理人才引进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派遣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到全校统一派遣时仍未落实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其本人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将其户口、档案等关系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保留在学校两年继续落实就业单位(打算出国、考研的毕业生不能申请将其户口、档案等关系保留在学校)。毕业生在委托学校保管其户口档案期间,可以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招聘活动,但与学校已经无隶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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