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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资条上列出的工伤工资损失是否需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安全卫生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到的突发事件或者长期劳动中的职业病而造成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者死亡。当工人因工受伤或者职业病致残、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以及工伤津贴。对于工资损失,劳动者可以依据工资标准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工伤保险基金领取工伤保险金。故工资条上列出的工伤工资损失需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法律依据:
    1.《劳动安全卫生法》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负担工伤保险费:……(十六)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员工发生工作相关的意外事故,因此导致了身体损害、生病或者身亡。”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工人发生工伤、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和工伤津贴。”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伤残人员,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每月支付生活费,并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和缴纳失能金和给养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工伤救助金、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和工伤津贴。”
    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劳动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一次性工伤抚恤金和继续支付死亡工伤津贴,按照规定提取和缴纳遗属统筹保险费和供养亲属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工伤救助金、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和工伤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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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4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