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工伤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工伤赔偿首先要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确是属于工伤的,应当由所在的单位从受伤当天起三十天之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工伤的认定。单位没有提出申请的,则员工可以在自己在一年之内提出认定工伤的申请。经过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之后,受伤员工可以向企业或者社保部门申请工伤待遇。若企业不予支付工伤待遇的,则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一、工作时受伤工伤怎么处理 用工单位人员工作中受伤是按照工伤进行处理的。如果单位不申请认定工伤的话,员工也可以自行申请。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工地不赔偿怎么办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不予赔偿的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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