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转让形式 |
释义 |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包括:法律规定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从随主原则,概括转让亦受其约束。债权债务转让的形式有: 1、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 2、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 一、哪些是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形式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形式包括: 1、合同承受:所谓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 2、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 二、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债权债务的相关法规大致可列为: 1、债务可以转让,但是必须由当事人亲自承担的债务不能转移; 2、债务转移必须经得债主与当事人的同意,债主的同意是必要条件; 3、债务转移之后,旧的债务债权关系消失,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 4、债权关系的当事人发生改变。 债权转让的流程: 1、确认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2、债权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当事人约定签订书面转让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债权转让协议; 3、债权人就债权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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