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以下教师可享受教龄津贴: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 以下人员也可以享受教龄津贴:做教师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而后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做教师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 教师教龄是指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一般是从进入学校参与教学工作之日起算,以年为单位计算。 教龄津贴的标准如下: 1、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是三元; 2、教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是五元; 3、教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是七元; 4、教龄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是十元。《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教龄津贴标准: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