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刑事辩护中应对公诉人提供的书证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中,书证证据是指以书面形式记录的证据。在面对公诉人提供的书证证据时,辩护人可以采取多种策略进行辩护,如质疑证据的真实性、质疑证据的合法性等。同时,辩护人也可提供反证据进行反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应当以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形式出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侵害人身、财产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七条规定:“书证是指文字、图表、符号或者其他形式的记录物。”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对方所提交的书证表示异议的,应当在辩论前提出。” 以上是对如何在刑事辩护中应对公诉人提供的书证证据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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